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拟于第14-16周(127日至12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所有课程,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开设的课程等均在评价范围内。

二、组织实施

请各位同学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务必于规定日期之内完成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评价。请同学们公平、公正、客观地对教师的授课质量和整个教学环节进行全面评价,认真打分。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