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班级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432 号)和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班级导师考核、评优和聘任、调整工作的通知》(学生函[2019]14)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班级导师工作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 分以下、60 分及以上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班级导师对自己一年来工作进行书面总结,621日(本周五)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交至学院学工办谢婕老师处。

三、辅导员组织学生从熟悉学生情况、组织班会情况、个别谈心情况、学业指导情况、关心学生情况五个方面对班级导师进行打分,总分100分。并由辅导员进行计算汇总。学生打分表由学院学工办统一存档。

四、班级导师考核结果优秀等级为各系排名前30%的导师。学院从考核结果优秀等级的导师中推荐2名学校优秀班级导师。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617

关于开展 2018—— 2019 学年班级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