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现将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予以公布,请做好如下注意事项:

一、1月21日上午9:00开始,请寒假留校同学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到安排住宿的公寓楼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不可代办)。寒假留宿的学生须于3月2日12:00前搬回原住宿房间。搬离前,须保证假期所住宿舍公私物品不得损坏和缺失,室内卫生要清理干净。

二、请留校同学外出时要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和明火,做到人走断电。

三、涉及到留在原公寓楼原房间居住的学生,要进行整合,杜绝假期期间一室一人。

四、假期留宿指定留宿负责人,负责人要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归寝、在校等情况,确保留校学生安全。各学院的学生负责人要在每晚10:30前清点本院留校学生情况并向学院报告。

五、寒假期间,学生不允许进入封闭的学生公寓,特殊情况凭学院证明,经公寓值班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宿舍,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期逗留和居住。

六、学生进楼住宿需要刷本人校园卡进出,卡丢失请及时到一卡通中心补办,持非本人卡不得进出公寓。

七、寒假期间,水电营业室地址:西校为能源管理中心一楼水电营业室(西校区第一体育场北侧),电话:2786217;东校营业室地址不变,电话:2313040。营业时间:8:30—11:30,14:30—17:30。2月15日(腊月三十)—2月21日(正月初六)营业室休息,请同学们提前做好购电准备。

八、请除夕晚上留校的学生务必向相关辅导员报备。

2018年寒假集中住宿学生汇总表-电气学院 2018.1.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