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因违纪受处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向相关学生讲解新规定,确保学生明晰政策、条件和流程。
2.符合条件学生(受处分学生需深刻反思违纪、剖析原因、汇报改正措施及现实表现),以信纸手写(不少于2000字)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解除处分书面申请;
3.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个人信息、“本人申请”栏亲笔书写,班级意见规范填写,所有签名处手签(不盖章、不打印);
4.辅导员牵头组建班级评议小组(辅导员任组长,成员数为单数,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25%),组织评议表决,同意解除处分成员超小组总数三分之二方可上报学院;
5.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是否解除处分建议,提交申请表、《申请解除违纪处分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申请书;
6.学校研究并下发解除处分决定。
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解除违纪处分申请表.doc
附件2:
班级处分解除学生民主评议工作成员登记表(自制可参考).docx
处分解除民主评议票(自制可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