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度 “青电先锋”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8  [  动态浏览次数:10次   |   发布人:刘惠  ]

各班级:

根据《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青电先锋”评选办法》(电气党字[2023]10号),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学院评选等环节,拟确定授予电气2206等5个班级“青电先锋”班级荣誉称号;拟确定授予自动2103等5个团支部“青电先锋”团支部荣誉称号;拟确定授予10H139等40个宿舍为“青电先锋”宿舍荣誉称号。拟确定授予牛万里等10名学生“青电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拟确定授予梁飞等10名学生“青电科创先锋”荣誉称号;拟确定授予张雅淇等10名学生“青电尚学先锋”荣誉称号;拟确定授予黄磊等10名学生“青电笃行先锋”荣誉称号;拟确定授予江咏霖等10名学生“青电修身先锋”荣誉称号。

现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12月8日起至12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书信等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应。

反馈地点:13教451-454室

反馈电话:0533-2781040

反馈邮箱:dqxyxinfang@163.com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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