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学院师生的安全意识,抓好我院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师生实验室安全理念,增强全体师生安全责任意识,结合学校《关于举办实验室安全活动月(2022)的通知》(实验函〔2022〕9号)文件的要求,2022年6月21日,我院院长赵艳雷带队对7号楼的本科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青年博士工作室、研究生工作室、实验室仓库、消防通道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结束后,学院召集实验中心主任、各科研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研究生辅导员以及科研办公室主任,对个别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开会讨论。会议中,赵艳雷院长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树牢“安全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风险防患意识。赵艳雷院长指出,值此“安全生产月”期间,应当持续深化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重点管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细、做实,推动学院安全科研教学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坚决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