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0-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和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202091日至20218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度,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对照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或事项清单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应该公开的每条信息,进一步提升了学院信息公开的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促进了学院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学院根据建设发展的工作实际需要,注重加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全院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把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信息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并要求学院信息员和各系部室、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从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及时整理、汇总相关信息并予以公开,同时,配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应工作。

(二)把握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坚持及时全面公开。一年来,学院都能及时将学院在人才引进、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学生管理、社会服务、党建与综合管理、机构设置与干部调整等涉及教职工与学生切身利益方面的相关政策、办法等均通过会议、文件和网络等方式传达、公开。特别是在重大重点事项方面,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党务方面,扎实推进学院党建工作,学院党委持续按照党委宣传部要求,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召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政务方面,尤其在学生各类奖助贷免、研究生推免、职称评审、奖励性绩效等方面,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开,确保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应知尽知。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媒介,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渠道。为充分发挥学院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和主渠道作用,学院定期升级完善学院网站,及时在主页上公布相关信息,并建有信息公开专栏及重点事项等专题。同时,学院还及时利用各类会议、公告栏、宣传栏、电子邮箱、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保证了学院有关信息的公开透明。

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学院通过会议、文件、网站、宣传栏和新媒体等主动公开学院文件、学院新闻教学科研、招生就业、通知公告等。公开内容包括:学院基本情况、本科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与服务社会、党建和综合管理、招生就业、设备购置、干部选拔、职称评审、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学生干部选拔、发展党员、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发放、学院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专题教育学习活动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已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对2020-2021学年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的电话或邮件,一年来未收到明确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申请。

(三)对学院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及时、有效、完整地将学院制作、产生的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院师生员工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的知情权。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得到全院师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肯定,一年来,学院未出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0-2021年度,学院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常规工作予以推进,为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但由于疫情影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的手段、方式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创新;二是对各个公开平台,特别是新媒体平台的兼容互动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三是需进一步提高有关师生对信息公开的参与度等。针对以上问题,学院将做如下改进:

一是继续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提高学院和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学院信息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准确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公开前必须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员与各系部科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四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有更多的了解,更好地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更好地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