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评选 2019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奖助学金中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专业排名),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突破条件见后)

(五)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学习刻苦,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 (含15%,下同)的,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专业排名)。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5%,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突破条件见后)

二、突破条件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5%,但达到前30%的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l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 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 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 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材料上交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附件12019国奖、省政府奖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连同个人获奖证书原件、 附件2:《候选人信息简表》(电子版)及本人免冠照片(电子版,背景色为红、蓝、白三色,严禁使用生活照和大头照,像素尺寸为126X160,照片分辨率为300dpi)一并于1010日上午1130前交至13#452团总支办公室聂老师处。

材料上交后,暂定于本周周五下午14:30召开学院国奖、省奖答辩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19年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19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事迹简表.docx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