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每学期,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复查工作主要对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进行补充认定、档次调整和资格取消。
二、复查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5月23日。
三、资格复查和调整结果要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复查过程中,有需要补充认定的学生,要按照认定办法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并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评议通过后,要将《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上交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7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