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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要求,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班级导师制实施办法》、《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班级导师制实施细则》,学院近期将对班级导师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采用百分制,学生评价占70%,学院评价占30%,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90分以上且位列前30%的为优秀等级,其他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办法见《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班级导师制实施细则》,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二、各位导师要结合导师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认真总结一学年的工作,填写《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于6月21日前将《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连同《导师工作日志》等交至带班辅导员处。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