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管理,保证学生在校安全,为学生留校学习、工作提供服务,现将有关学生住宿安排予以公布,请相关学生查看:
1.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已公布(见附件),请相关学生查看。
2.1月14日上午9时开始,请相关同学凭学生证和校园卡到安排住宿的公寓楼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不可代办)并负责搬入宿舍物品的安全。寒假留宿的学生必须2月23日上午12点之前搬回原住宿房间。
3.假期期间学生不允许进入封闭的学生公寓,特殊情况凭学院证明,经公寓值班人员确认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宿舍,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期逗留和居住。
4.各学生负责人在每晚10点30前清点本院留校学生情况并报告学院。
5.寒假期间(2017年1月14日—2017年2月24日)售电营业室地址变更为:能源管理中心一楼水电营业室(西校区第一体育场北侧)。营业室电话:2786217,内线:86217,营业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 14:00—18:00。1月27日(腊月二十九)——2月2日(正月初六)营业室休息,请同学们提前做好购电准备。
6.学生进楼住宿需要刷本人校园卡进出,卡丢失请及时到一卡通中心补办,持非本人卡不得进出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