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班级

   安全稳定是学生工作的首要目标。为了准确掌握心理问题学生的情况,及时化解问题,有效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1116——1122

二、排查范围:全院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4、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5、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8、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9、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1、就业困难及因种种原因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毕业的学生。

12、考试多门功课不及格学生。

13、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学生。

14、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排查方法

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心理联络员等各种力量,通过谈心、走访、座谈、网络平台等形式,深入到课堂、食堂、宿舍及班级活动中,全方位地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情况排查工作。

五、工作安排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班级心理委员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心理联络员要了解学生的情况,全面排查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2、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各班级第一时间上报辅导员老师,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

     3、排查工作结束后,各班级心理委员要上报班级心理危机排查表,于2016年11年22日将表格纸质版上报到13号教学楼456教室。

4、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将对班级上报的重点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约谈、鉴别,并采取相关干预措施。

六、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确保排查没有漏洞。

2、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3、请各班级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早疏导他们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6.11.16

班级心理危机排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