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

   一、申请入党阶段

  1.基层党组织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3.党支部派专人与申请人进行谈话,并指导其填写《申请入党人登记表》。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召开班级书面征求意见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征求意见。

2.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同意票达到半数以上)及本人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与工作实绩,研究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3.公示。在学院宣传栏、学生公寓张贴栏、学院网站同时公示三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在党支部和班级范围内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5.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撰写一篇思想汇报。

6.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进行跟踪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季度一次将考察情况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7.党校培训。填写《党校培训结业登记表》,合格颁发《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三、发展对象阶段

1.团组织推优。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出席人员过80%),对符合条件的全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推荐,无记名投票,从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的人选中,集体研究确定向党组织推荐的对象。

2.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拟列为发展对象人员,报党总支批准。

3.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批准拟列为发展对象人员。

4.公示。在学院宣传栏、学生公寓张贴栏、学院网站同时公示三个工作日。

5.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6.公开答辩。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参加的答辩会,组织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公开答辩。参加答辩会的全体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发展对象的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党支部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答辩是否通过。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1.材料预审。党支部整理好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经党总支检查后,报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预审。

2.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3.填写《入党志愿书》。

4.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能否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5.党总支审查党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审议表决。

6.公示三个工作日。

7.组织员考察谈话。

8.报校党委审批。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阶段

1.预备党员宣誓。

2.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

3.预备党员每学期一次向所在党支部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

4.党支部每学期召集预备党员所在班级全体党员群众填写《预备党员现实表现情况民主测评表》。

  六、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递交思想汇报。

2.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和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

3.支委会审查后公示三个工作日。

4.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做出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

5.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审查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形成党总支决议。

6.报校党委审查、审批。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