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2016-2017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各班级:

2015-2016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的聘期已满,作为学生工作队伍的有益补充,学生辅导员助理对于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经研究,现进行2016-2017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的聘任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生辅导员助理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学生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学习认真刻苦,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

3、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学生辅导员助理的聘任

1、聘期:学生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年,由电气学院学生管理科统一聘任,统一考核管理。

2、名额:30-40名。

3、程序:应聘学生填写“电气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审批表”,交各自辅导员老师处,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8日下午16点。

学院学生科将组织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后公布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名单。

4、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确定后,择优推荐为校学生辅导员助理。

附件:电气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审批表.doc




学生管理科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