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15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5级新生及其班集体)。研究生的评选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有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院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确定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要在学院内公示3天,接受大家监督。

(二)先进班集体采取学院申报、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产生,学生数在1500人以内学院的限报1个,1500至3500人限报2个,3500人以上限报3个。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申报材料要突出主要事迹,班集体和学生个人所获奖项要列出明细,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2016年3月4日前,各学院将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三)2016年3月7日前,将填写好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3-4,一式两份,双面印制,只报纸质版),连同《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见附件5-6,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简介电子版(格式见附件7)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三)3月9日-3月13日,学生处将确定的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山东省教育厅。

四、评选要求

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各类表格的填写情况,切实做好此次评优推荐工作。

五:时间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撰写书面申请书,2016年3月1日下午5:00之前交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符合条件的班集体撰写书面申请材料,2016年3月1日下午5:00之前交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逾期不候。

附件:

1.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评优名额分配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

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7.候选人简介格式

 

附件1: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 1号).doc

附件2:评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4.doc

附件5-6.xls

附件7:优秀个人简介参照模板.docx

 

     学生工作处

      201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