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学生公寓工作安排的通知?xml:namespace>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学生寒假自1月15日至2月28日,3月1日学生报到。现将寒假学生公寓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宿安排
1.寒假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团圆节日,辅导员要教育学生回家与家人团聚。寒假期间公寓因安排维修、集中杀灭蟑螂、节约能源等需要,计划2014年元月17日12时至2月26日,对不安排集中住宿的学生公寓楼封楼、停暖。
2.寒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回家者和校内勤工助学需住宿学生,持校内临时勤工助学上岗表,经本人申请,填写《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学院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核后填写《**学院寒假留校住宿汇总表》,于?xml:namespace>
3.封闭期间学生不能进入学生公寓,特殊情况凭学院证明,经公寓中心值班负责人批准,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宿舍,但不允许在宿舍居住。
4.各位同学离开宿舍前,务必做到室内清洁卫生,窗、门(包括阳台门)关好,拔掉电源插头及关好水阀,个人证件、现金、卡及所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将床铺折起,便于工作人员撒药灭蟑。
二、手续办理
三、住宿要求
1.出入公寓必须刷卡。(校园卡转借,一经发现取消入住资格并上报学院),留校住宿学生在外留宿,要向本楼值班员请假,公寓开关门时间:早7时至晚22时。
2.留校住宿学生中途退宿,须向辅导员请假,并到值班室登记,以便公寓掌握学生留宿情况。
3.学生须在指定房间居住,不得私自调换寝室。相关学院老师要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信息,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4.宿舍内严禁赌博、吸烟、喝酒、点火、打仗斗殴。严禁违章用电,私接电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汽油等。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住宿资格并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