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党员自己携带,须在有效期(最长玖拾天)内亲自到介绍信抬头称呼的党组织去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一直转到接收单位党组织为止。

2.超过3个月仍未将组织关系信转交至去向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关系信失效。提出书面补转申请的,原开具介绍信党组织视情节决定是否对其党组织关系另行补转。超过6个月仍未将组织关系落实到位,且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未缴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3.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妥善保管,万一不慎遗失,党员要立即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党委)书面报告。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丢失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可予以补转,超过6个月的,不再补转,按自行脱党处理。

4.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后,要自觉按要求参加转入单位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党费。预备党员要定期向转入单位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并按规定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以便组织考察并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5.如因转入组织关系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必须在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到开具单位办理换开手续。转往山东省内的到校党委组织部换开,转往山东省外的到淄博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换开。

如果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还有不清楚之处,可向学院党总支(党委)或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咨询。校党委组织部电话2786990,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电话:211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