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班级: 
请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0]74号)的相关规定,做好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一、请严格评选程序,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三好学生按照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打印。汇总表需报送电子版。请于4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到各班辅导员处。

毕业生三好、优干.rar

相关表格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