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学员学习考核评分办法

为了加强对党校学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党校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党校学员考核分平时考查与结业考试两种。结业考试占总成绩的80%,平时考查占10%,思想汇报占10%。

  (二)平时考查内容: 

  1、出勤率:

  ①辅导课缺勤2次及其以上者取消本期学习资格;

  ②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4次则取消本期学习资格;

  ③无故旷课2次视作自动退出本期党校学习。

  2、课堂纪律(具体要求参看附件3中课堂纪律的相关内容)。

  3、小组讨论发言:在讨论过程中散布有悖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论且不接受批评教育者,取消其党校学习资格。

  4、学习心得、体会:内容正确、体会深刻、条理清楚,能理论联系实际包括个人实际。如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论者,取消党校学习资格。 

  5、德行: 遵守党校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活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学习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公安治安处罚等以上处分者则自动取消其党校学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