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山东理工大学实验管理中心

实验函〔20196 

 

各学院(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处函〔20192 号)》(附件 1)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 58 号)》(附件 2)精神,学校决定开展 2019 年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学校前期对实验室、科研场所和实验用品仓库等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一步对影响学校实验室安全的因素进行排查整治,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主要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构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并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2.是否建立及时有效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安全应急体系。

3.是否将实验室危险源纳入全天候监管体系和规范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

4.是否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1.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实验室排查整治,根据主要排查整治内容写出自查报告,于 4  12 日下午 500 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打印稿上报实验管理中心,同时发电子文档到lab@sdut.edu.cn4 月中旬,实验管理中心将会同安全管理处等部门对各学院实验室进行检查。

联系人:宋亦刚;联系电话:278084588845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实验管理中心 2019  4  3

附件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pdf